25.《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二 毛诗正义怎么看
《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二
◎桧羔裘诂训传第十三
○陆曰:桧,本又作“郐”,古外反。桧者,高辛氏之火正祝融之后,妘姓之国也。其封域在古豫州外方之北,荧波之南,居溱、洧之间,祝融之故墟,是子男之国。后为郑武所并焉。王云:周武王封之於济、洛、河颍之间,为桧子。
桧谱桧者,古高辛氏火正祝融之墟。○正义曰:昭十七年《左传》梓慎云:“郑,祝融之墟也。”郑灭桧而处之,故知桧是祝融之墟。《楚世家》云:“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为高辛氏之火正,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为高辛氏火正也。”若然,《楚语》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则黎为火正,高阳时也。言高辛者,以重、黎是颛顼命之,历及高辛,仍为此职,故二文不同也。黎实祝融,重为南正,而《楚世家》同,以重、黎为祝融,马迁谬也。《尚书》,《郑志》答赵商云:“火当为北,则黎为北正也。韦昭亦以火当为北。北,阴位。以五行官有火正,祝融则火官之号。若天地之官,据阴阳之位,对南正为文,则为北正,是黎一人居二官也。”郑顺《外传》之文,故云火正耳。桧国在《禹贡》豫州外方之北,荥波之南,居溱、洧之间。○正义曰:《禹贡》云:“熊耳、外方。”注云:“属豫州。”桧即郑地,外方在郑之南界,故桧居其北也。《禹贡》豫州云:“荥波既猪。”注云:“沇水溢出所为泽也。今塞为平地,荥阳民犹谓其处为荥泽,在其县东。”荥泽、荥波,一泽名也。荥泽近在河侧,桧国远在河南。杜预云:“桧城在荥阳密县东北。”是在荥阳之南也。郑处桧地,而国有溱、洧,是桧居溱、洧之间。○祝融氏名黎,其后八姓,唯妘姓桧者处其地焉。○正义曰:《郑语》云:祝融,其后八姓:已姓,昆吾、苏、顾、温、莒也。董姓,鬷夷、豢龙也。彭姓,彭祖、豕韦、诸稽也。秃姓,舟人也。妘姓,鄢、桧、路、偪阳也。曹姓,邹、莒也。斟姓,无后也。通楚为羋姓。是八姓也。姓虽同出祝融,皆不处其墟,唯妘姓桧者处其地焉。以姓妘之中又有鄢、路、偪阳,故指桧以别之。《楚世家》云:“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四曰会人。”案《世本》,会人即桧之祖也,故韦昭、服虔皆云“桧是陆终第四子求言后”。然则八姓乃是黎弟吴回之后,《郑语》云“以八姓为黎后”者,以吴回系黎之后,复居黎职,故本之黎也。且黎有大功,后世当兴,故伯据黎言耳。《楚世家》言“以吴回为重黎”,似是官号,而云“名黎”者,昭二十九年《左传》云:“少皞氏有子曰重,颛顼氏有子曰黎”。重、黎皆是其名,而《史记》以重黎为一人,又言“以吴回为重黎”,皆是谬耳。郑以桧是祝融之后,复居祝融之墟,故具言出其后、处其地之事。
周夷王、厉王之时,桧公不务政事,而好絜衣服,大夫去之,於是桧之变风始作。○正义曰:案《郑语》“史伯於幽王之世,为桓公谋灭虢、桧。至平王之初,武公灭之”,则幽王以前,桧国仍在。史伯云“桧仲恃险”,则仲是桧君之字。桧之世家既绝,作序者不言桧仲,则《羔裘》之作在桧仲之前,不知其几世也。幽王上有宣王。宣王任贤使能,周室中兴,不得有周道灭而令《匪风》思周道也,故知《桧风》之作,非宣王之时也。宣王之前,有夷、厉二王,是衰乱之王。考其时事,理得相当,故为周王夷、厉之时。桧无世家,诗止四篇,事颇相类,或在一君时作,故郑於左方中不复分之。襄二十九年《左传》,鲁为季札歌《诗》,云:“自桧以下无讥焉。”言季札闻此二国之歌,不复讥论,以其国小故也。季札不讥风俗,无以言焉,故郑不言桧之风俗。○其国北邻於虢。○正义曰:《地理志》河南荥阳县,应劭云:“故虢国也。”然则虢在荥阳,桧在密县北,是其国北邻於虢也。《地理志》河南有成皋县,故虎牢也,一曰制。隐元年《左传》曰:“制,岩邑也,虢叔死焉。”然则虢国当在成皋,而又以荥阳为虢国者,传言虢叔恃制,与荥阳相近,在虢之境内,故恃之耳。不言其都在制也。《谱》於诸国皆不言其邻,此独言北邻於虢者,以郑灭虢、桧而处之。先谱桧而接说郑,故特著此句,为史伯之言张本也。此与桧邻者,谓东虢耳,犹自别於西虢。杜预云:“西虢在弘农陕县东南,东虢今荥阳。其东虢,郑武公灭之;西虢,则晋献公灭之。”
《羔裘》,大夫以道去其君也。国小而迫,君不用道,好絜其衣服,逍遥游燕,而不能自强於政治,故作是诗也。以道去其君者,三谏不从,待放於郊,得玦乃去。○好,呼报反,下注同。治,直吏反,下注同。玦,古穴反。
[疏]“《羔裘》三章,章四句”至“是诗”。○正义曰:作《羔裘》诗者,言大夫以道去其君也。谓桧之大夫,见君有不可之行,乃尽忠以谏。谏而不从,即待放於郊,得玦乃去。此是以道理去君也。由桧既小,而迫於大国,君不能用人君之道,以理其国家,而徒好脩絜其衣服,逍遥游戏而燕乐,而不能用心自强於政治之事。大夫见其如是,故谏之,而不从,故去之。臣之将去,待放於郊。当待放之时,思君之恶而作是《羔裘》之诗,言己去君之意也。序言“以道去其君”,既已舍君而去,经云“岂不汝思”,其意犹尚思君,明己弃君而去,待放未绝之时,作此诗也。大夫去君,必是谏而不从。诗之所陈,即谏君之意。首章、二章上二句,言君变易衣服,以翱翔逍遥。卒章上二句,言其裘色之美。是其好絜游宴,不强政治也。三章下二句,皆言思君失道,为之忧悼,是以道去君之事也。以诗为去君而作,故序先言以道去君也。○笺“以道”至“乃去”。○正义曰:言以道去君,则大夫正法,有去君之道。《春秋》庄二十四年,“戎侵曹,曹羁出奔陈”。《公羊传》曰:“曹无大夫,何以书?贤也。何贤乎曹羁?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而无义,请君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曲礼下》云:“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不听则去之。”是三谏不听,於礼得去也。《丧服》齐衰三月章曰:“为旧君。”传曰:“大夫以道去君,而犹未绝。”《春秋》宣元年,“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卫”,《公羊传》曰:“近正也。其为近正,奈何?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君放之,非也。大夫待放,正也。”是三谏不从,有待放之礼。宣二年《穀梁传》称“赵盾谏灵公,公不听。出亡,至於郊”。赵盾谏之,出至郊而舍,明大夫待放在於郊也。得玦乃去者,谓君与之决别,任其去,然后去也。荀卿书云:“聘士以圭,复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范宁《穀梁》注“君赐之环则还,赐之玦则往”,用荀卿之言以为说。则君与之决别之时,或当赐之以玦也。《曲礼》云:“大夫去国,逾境,为坛位,乡国而哭,三月而复服。”此笺云“待放於郊”,《礼记》言“逾境”,《公羊传》言“待放三年”,《礼记》言“三月”者,《礼记》所言,谓既得玦之后,行此礼而后去,非待放时也。首章言“狐裘以朝”,谓视路门外之朝也。二章云“狐裘在堂”,谓在路寝之堂也。视朝之服即服之於路寝,不更易服。《玉藻》云:“君朝服以日视朝於内朝,退適路寝听政。”听政服视朝之服,是在朝、在堂同服羔裘。今桧君变易衣服,用狐裘在朝,因用狐裘在堂,故首章言在朝,二章言在堂。上二章唯言变易常礼,未言好絜之事,故卒章言羔裘之美,如脂膏之色。羔裘既美,则狐裘亦美可知,故不复说狐裘之美。
羔裘逍遥,狐裘以朝。羔裘以游燕,狐裘以適朝。笺云:诸侯之朝服,缁衣羔裘。大蜡而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今以朝服燕,祭服朝,是其好絜衣服也。先言燕,后言朝,见君之志不能自强於政治。○朝,直遥反,注同,下篇注亦同。蜡,仕诈反,祭名也。见,贤遍反。
岂不尔思?劳心忉忉!国无政令,使我心劳。笺云:尔,女也。三谏不从,待放而去。思君如是,心忉忉然。○忉音刀。
[疏]“羔裘”至“忉忉”。○正义曰:言桧君好絜衣服,不修政事。羔裘是適朝之常服,今服之以逍遥。狐裘是息民之祭服,今服之以在朝。言其志好鲜絜,变易常服也。好絜如是,大夫谏而不听,待放於郊,思君之恶。言我岂不於尔思乎?我诚思之。君之恶如是,使我心忉忉然而忧也。逍遥游燕之事轻,视朝听政之事重,今先言燕,后言朝者,见君不能自强於政治,唯好逍遥,忽於听政,故后言朝也。○笺“诸侯”至“政治”。○正义曰:《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於内朝。”是诸侯视朝之服名曰朝服也。《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注云:“玄冠,委貌。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不言色者,衣与冠同色。”是朝服衣色玄,玄即缁色之小别。《论语》说孔子之服云:“缁衣羔裘。”《玉藻》亦云:“羔裘缁衣以裼之。”是羔裘裼用缁衣,明其上正服亦缁色也。《论语》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是羔裘所用配玄冠,羔裘之上必用缁布衣为裼,裼衣之上正服亦是缁色,又与玄冠相配,明是朝服可知,故云“诸侯之朝服,缁衣羔裘”也。人君以岁事成孰,搜索群神而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於大蜡之后,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民异也,息民用黄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二者不同矣。以其大蜡之后,始作息民之祭,息民、大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知者,《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也。葛带榛杖,丧杀也。”是大蜡之祭用素服也。《郊特牲》既说蜡祭,其下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是息民之祭用黄衣也。《论语》说孔子之服云:“黄衣狐裘。”《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以此知大蜡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也。案《玉藻》云:“君衣狐白裘,锦衣以裼之。”又曰:“锦衣狐裘,诸侯之服。”然则诸侯有狐白裘矣。又曰“君子狐青裘,豹褎,玄绡衣以裼之”,则礼又有狐青裘矣。此经直云“狐裘”,何知非狐白、狐青,而必知是黄衣狐裘者,以诸侯之服狐白裘,唯在天子之朝耳。在国视朝之服,则素衣麑裘,无狐白裘矣。若桧君用狐白以朝,则违礼僣上,非徒好絜而已。序不应直云“好絜”,以此知非狐白也。《玉藻》言君子狐青裘者,注云:“君子,大夫、士也。”《天官·司裘》云:“季秋,献功裘,以待颁赐。”注云:“功裘,人功微粗,谓狐青麑裘之属。”然则狐青乃是人功粗恶之裘,桧君好絜,必不服之矣。孔子仕鲁朝,《论语》说孔子之服“缁衣羔裘”与“黄衣狐裘”,其文相对,明此羔裘、狐裘亦是缁衣、黄衣之裘,故知羔裘是视朝之服,狐裘是息民祭服也。桧君志在游燕,祭服尊於朝服,既用祭服以朝,又用朝服以燕,是其好絜衣服也。逍遥翱翔,是游戏燕乐,故言燕耳,非谓行燕礼与群臣燕也。《礼记》云:“燕,朝服於寝。”若依法设燕,则服羔裘可矣。今用以游燕,故大夫剌之。游燕之服,於礼无文,不过用玄端深衣而已,必不得用朝服,故剌其服羔裘也。事有大小,今朝事重,燕事轻,作者先言燕,后言朝,见君之志不能自强於政治故也。○笺“尔女”至“忉忉然”。○正义曰:序云“以道去其君”,则此臣已弃君去。若其已得玦之后,则於君臣义绝,不应复思,故知此是三谏不从,待放而去之时,思君而心劳也。
羔裘翱翔,狐裘在堂。堂,公堂也。笺云:翱翔,犹逍遥也。岂不尔思?我心忧伤!
[疏]传“堂,公堂”。○正义曰:《七月》云“跻彼公堂”,谓饮酒於学,故传以公堂为学校。此云公堂,与彼异也。何则?此刺不能自强於政治,则在朝、在堂皆是政治之事。上言“以朝”,谓日出视朝,此云“在堂”,谓正寝之堂。人君日出视朝,乃退適路寝,以听大夫所治之政,二者於礼同服羔裘。今桧君皆用狐裘,故二章各举其一。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日出照曜,然后见其如膏。○膏,古报反。曜,羊照反。
岂不尔思?中心是悼!悼,动也。笺云:悼,犹哀伤也。
[疏]“羔裘”至“是悼”。○正义曰:上言变易衣裘,此言裘色鲜美。桧君所服羔裘,衣色润泽如脂膏然。日出有光照曜之时,观其裘色如脂膏也。君既好絜如是,大夫谏而不用,将欲去之,乃言岂不於尔思乎?我诚思之。思君之恶如是,中心於是悼伤之。○传“悼,动”。○正义曰:哀悼者,心神震动,故为动也。与笺“哀伤”同。
《羔裘》三章,章四句。
《素冠》,刺不能三年也。丧礼:子为父,父卒为母,皆三年。时人恩薄礼废,不能行也。○为,于伪反,下同。
[疏]“《素冠》三章,章三句”。○笺“丧礼”至“能行”。○正义曰:《丧服》:子为父斩衰三年。父卒,为母齐衰三年。此言不能三年,不言齐斩之异,故两举以充之。丧礼:诸侯为天子,父为长子,妻为夫,妾为君,皆三年。此笺独言父母者,以诗人所责,当责其尊亲至极而不能从礼耳,故知主为父母。父母尚不能三年,其馀亦不能三年可知矣。首章传曰“素冠,练冠”,礼三年之丧,十三月而练,则此练冠是十三月而练服也。二章传曰“素冠,故素衣”,则素衣与冠同时,亦既练之衣。是上二章同思既练之人。卒章“庶见素韠”,案丧服斩衰,有衰裳绖带而已,不言其韠。《檀弓》说既练之服云“练衣黄里,縓缘,要绖,绳屦,角瑱,鹿裘”,亦不言有韠,则丧服始终皆无韠矣。礼,大祥祭服,朝服缟冠。朝服之制,缁衣素裳。礼,韠从裳色。素韠,是大祥祭服之韠。然则毛意亦以卒章思大祥之人也。作者以时人皆不能行三年之丧,故从初乡末而思之,有不到大祥者。故上二章思既练之人皆不能三年,故卒章思祥祭之人,事之次也。郑以首章思见既祥之后素缟之冠,下二章思见祥祭之服素裳与韠,以时人不能行三年之丧,先思长远之服,故先思祥后,卻思祥时也。
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庶,幸也。素冠,练冠也。棘,急也。栾栾,瘠貌。笺云:丧礼既祥祭而缟冠素纰,时人皆解缓,无三年之恩於其父母,而废其丧礼,故觊幸一见素冠急於哀慼之人,形貌栾栾然膄瘠也。○栾,力端反。瘠,情昔反。缟,古老反。纰,婢移反。解,佳卖反。觊音冀。膄,本亦作“瘦”,所救反。
劳心慱慱兮!慱慱,忧劳也。笺云:劳心者,忧不得见。○慱,徒端反。
[疏]“庶见”至“慱慱兮”。○毛以为,时人不能行三年之丧,亦有练后即除服者,故君子言已幸望得见服既练之素冠兮,用情急於哀慼之人,其形貌栾栾然膄瘠者兮。今无此人可见,使我勤劳其心,慱慱然而忧之兮。○郑以素冠为既祥素纰之冠,思见既祥之人,其文义则同。○传“庶幸”至“瘠貌”。○正义曰:“庶,幸”,《释言》文。传以刺不行丧礼而思见素冠,则素冠是丧服之冠也。若练前已无此冠,则是本不为服,不得云不能三年。若在大祥之后,则三年已终,於礼自除,非所当刺。今作者思见素冠,则知此素冠者,是既练之后、大祥之前冠也。素,白也。此冠练在使熟,其色益白,是以谓之素焉。实是祥前之冠,而谓之练冠者,以丧礼至期而练,至祥乃除,练后常服此冠,故为练冠也。“棘,急也”,《释言》文。彼棘作“悈”,音义同。身服丧服,情急哀慼者,其人必膄,故以栾栾为膄瘠之貌。定本毛无“膄”字。○笺“丧礼”至“膄瘠”。○正义曰:郑以练冠者,练布为之,而经、传之言素者,皆谓白绢,未有以布为素者,则知素冠非练也。且时人不行三年之丧,当先思长远之服,何得先思其近,乃思其远?又不能三年者,当谓三年将终少月日耳。若全不见练冠,便是期即释服,三年之丧才行其半,违礼甚矣,何止刺於不能行三年也?故易传以素冠为既祥之冠。《玉藻》曰:“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注云:“纰,缘边也,既祥祭而服之也。”是丧礼既祥而缟冠素纰也。《閒传》注云:“黑经白纬曰缟。”其冠用缟,以素为纰,故谓之素冠也。时人皆解惰舒缓,废於丧礼,故作者觊幸见此素冠哀慼之人形貌膄瘠。王肃亦以素冠为大祥之冠。孙毓以笺说为长。○传“慱慱,忧劳”。○正义曰:《释训》文。
庶见素衣兮,素冠,故素衣也。笺云:“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朝服缁衣素裳。然则此言素衣者,谓素裳也。
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兮。原见有礼之人,与之同归。笺云:聊犹且也。且与子同归,欲之其家,观其居处。
[疏]“庶见”至“归兮”。○毛以为,作者言己幸得见既练之素衣兮,今无可见,使我心伤悲兮。若得见之,原与子同归於家兮。言欲与共归己家。○郑以为,幸得见祥祭之素衣兮,今无可见,使我心伤悲兮。若得见之,且欲与子同归於子之家兮,以其身既能得礼,则居处亦应有法,故欲与归彼家,而观其居处。○传“素冠,故素衣”。○正义曰:以冠衣当上下相称,冠既练则衣亦练,故云“素冠,故素衣”,谓既练之后,服此白布丧服。○笺“除成”至“素裳”。○正义曰:笺亦以素非布,故以易传也。“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丧服小记》文。彼注云:成,成人也。缟冠未纯吉,是祥祭当服朝服。《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韠从裳色,故大祥之祭,其服以素为裳。此言素衣者,谓素裳也。裳而言衣,衣是大名。《曲礼》云“两手抠衣”,谓抠裳缉也。是裳得称衣,故取衣为韵。《丧服小记》唯据诸侯,若天子除丧则无文,亦当服皮弁服。○传“原见”至“同归”。○正义曰:传训聊为愿,同归谓同归己家,然则下章言“与子如一”,欲与之为行如一,亦与郑异。○笺“聊犹”至“居处”。○正义曰:笺以庶见其人,则是欲观彼行,不宜共归己家,故易传以为同归彼人之家,观其居处。
庶见素韠兮,笺云:祥祭朝服素韠者,韠从裳色。○韠音毕。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兮。子夏三年之丧毕,见於夫子,援琴而弦,衎衎而乐,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及。”夫子曰:“君子也。”闵子骞三年之丧毕,见於夫子,援琴而弦,切切而哀,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过也。”夫子曰:“君子也。”子路曰:“敢问何谓也?”夫子曰:“子夏哀己尽,能引而致之於礼,故曰君子也。闵子骞哀未尽,能自割以礼,故曰君子也。”夫三年之丧,贤者之所轻,不肖者之所勉。笺云:“聊与子如一”,且欲与之居处,观其行也。○蕴,纡粉反。夏,户雅反,下同。见,贤遍反,下同。援音袁,下同。衎,苦旦反。乐音洛。夫三音符。其行,下孟反。
[疏]“庶见”至“一兮”。○毛以为,作者言己幸望见祥祭之素韠兮,今无可见,使我心忧愁如蕴结兮。若有此人,我则原与子行如一兮。爱其人,欲同其行也。○郑唯下一句言且与子共处如一兮,欲与之聚居而观其所行。馀同。○传“子夏”至“所勉”。○正义曰:传以此篇既终,总三章之义,举此二人之行者,言三年之丧,是圣人中制,使贤与不肖共为此行。时不能三年,故刺之。肖,似也。不有所似,谓愚人也。《檀弓》云:“子夏既除丧而见夫子。予之琴,和之而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彼说子夏之行,与此正反。一人不得并为此行,二者必有一误。或当父母异时。郑以毛公当有所凭据,故不正其是非。○笺“聊与”至“其行”。○正义曰:笺以作诗之人莫非贤者,不须羡彼有礼,愿与如一,故以为且欲与之居处如一,观其行也。
《素冠》三章,章三句。
《隰有苌楚》疾恣也。国人疾其君之淫恣,而思无情欲者也。恣,谓狡犭夬淫戏不以礼也。○苌楚,丈羊反。苌楚,銚弋也,《本草》云:“一名羊肠,一名羊桃。”恣,姿利反。狡,古卯反。犭夬,古快反,本亦作“獪”,古外反。
[疏]“《隰有苌楚》三章,章四句”至“欲者”。○正义曰:作《隰有苌楚》诗者,主疾恣也。桧国之人,疾其君之淫邪,恣极其情意,而不为君人之度,故思乐见无情欲者。定本直云“疾其君之恣”,无“淫”字。经三章,皆是思其无情欲之事。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兴也。苌楚,銚弋也。猗傩,柔顺也。笺云:銚弋之性,始生正直,及其长大,则其枝猗傩而柔顺,不妄寻蔓草木。兴者,喻人少而端悫,则长大无情欲。○倚,於可反。傩,乃可反。銚音遥。长,张丈反,下同。蔓音万。少,诗照反,下同。
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夭,少也。沃沃,壮佼也。笺云:知,匹也。疾君之恣,故於人年少沃沃之时,乐其无妃匹之意。○夭,於骄反。沃,乌毒反。乐音洛,注下皆同。妃音配。
[疏]“隰有”至“无知”。○正义曰:此国人疾君淫恣情欲,思得无情欲之人。言隰中有苌楚之草,始生正直,及其长大,其猗傩然枝条柔弱,不妄寻蔓草木,以兴人於少小之时能正直端悫,虽长大亦不妄淫恣情欲。故我今日於人夭夭然少、沃沃然壮佼之时,乐得今是子之无配匹之意。若少小无配匹之意,则长大不恣其情欲。疾君淫恣,故思此人。○传“苌楚,銚弋”。○正义曰:《释草》文。舍人曰:“苌楚,一名銚弋。《本草》云:‘銚弋名羊桃。\’”郭璞曰:“今羊桃也。或曰鬼桃。叶似桃,华白,子如小麦,亦似桃。”陆机《疏》云:“今羊桃是也。叶长而狭,华紫赤色。其枝茎弱,过一尺引蔓于草上。今人以为汲灌,重而善没,不如杨柳也。近下根刀切其皮,著热灰中脱之,可韬笔管。”○笺“銚弋”至“情欲”。○正义曰:妄者,谓非理相加。蔓在傍之草木,是为妄也。不妄者,谓不寻蔓之也。言銚弋从小至长,不妄寻蔓草木。少而端悫,则长大无情欲者,此谓十五六之时也,己有所知,性颇可识。无情欲者,则犹端正谨悫,则虽至长大,亦无情欲。知此少而端悫,非初生时者,幼小之时,则凡人皆无情欲。《论语》云:“人之生也直。”注云:“始生之性皆正直。”谓初生幼小之时,悉皆正直,人性皆同,无可羡乐。以此故知年少者,谓十五六时也。○传“夭,少。沃沃,壮佼”。○正义曰:“桃之夭夭”,谓桃之少,则知此夭谓人之少,故云“夭,少也”。言其少壮而佼好也。○笺“知匹”至“之意”。○正义曰:“知,匹”,《释诂》文。下云“无家”、“无室”,故知此宜为匹也。
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笺云:无家,谓无夫妇室家之道。
[疏]笺“无家”至“之道”。○正义曰:桓十八年《左传》曰“男有室,女有家”,谓男处妻之室,女安夫之家,夫妇二人共为家室,故谓夫妇家室之道为室家也。
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
《隰有苌楚》三章,章四句。
《匪风》,思周道也。国小政乱,忧及祸难,而思周道焉。
[疏]“《匪风》三章,章四句”至“道焉”。○正义曰:作《匪风》诗者,言思周道也。以其桧国既小,政教又乱,君子之人忧其将及祸难,而思周道焉。若使周道明盛,必无丧亡之忧,故思之。上二章言周道之灭,念之而怛伤。下章思得贤人,辅周兴道。皆是思周道之事。
匪风发兮,匪车偈兮。发发飘风,非有道之风。偈偈疾驱,非有道之车。○偈,起竭反,疾也。驱,丘遇反,又如字。
顾瞻周道,中心怛兮!怛,伤也。下国之乱,周道灭也。笺云:周道,周之政令也。回首曰顾。○怛兮,都达反,惨怛也。
[疏]“匪风”至“怛兮”。○正义曰:此诗周道既灭,风为之变,俗为之改。言今日之风,非有道之风,发发兮大暴疾。今日之车,非有道之车,偈偈兮大轻嘌。由周道废灭,故风、车失常。此周道在於前世,既已往过,今回顾视此周道,见其废灭,使我心中怛然而伤之兮。此风、车失常,非独桧国,但桧人伤之而作此诗耳。○传“发发”至“之车”。○正义曰:《蓼莪》云“飘风发发”,下云“匪风飘兮”,知发发为飘风。偈偈,轻举之貌,故为疾驱。伤周道之灭,而云“匪车”、“匪风”,故知非有道之风,非有道之车。车者,人所乘驾也。时世无道,人无节度,可得随时改易。风乃天地之气,亦为无道变者。《尚书·洪范》“咎征”,言政教之失,能感动上天。《十月之交》称“晔晔震电”为不善之征,是世无道则风雷变易。○传“怛伤”至“道灭”。○正义曰:怛者,惊痛之言,故为伤也。言顾瞻周道,则周道已过,回首顾之,故知於时下国之乱而周道灭。下国谓诸侯,对天子为下国。周道,周之政令。弃而不行,是废灭也。定本无“怛,伤”之训。
匪风飘兮,匪车嘌兮。回风为飘。嘌嘌,无节度也。○飘,符遥反,又必遥反。嘌,本又作“票”,匹遥反。
顾瞻周道,中心吊兮!吊,伤也。
[疏]传“回风”至“节度”。○正义曰:“回风为飘”,《释天》文。李巡曰:“回风,旋风也,一曰飘风,别二名。”此章言风名,上章言发发,谓飘风行疾,是一风也。上章言疾车,此言无节度,车之迟速,当有鸾和之节,由疾,故无节,亦与上同。
谁能亨鱼?溉之釜鬵。溉,涤也。鬵,釜属。亨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亨鱼则知治民矣。笺云:谁能者,言人偶能割亨者。○亨,普耕反,注同,煮也。溉,本又作“摡”,古爱反。釜,符甫反。鬵音寻,又音岑,《说文》云:“大釜也,一曰鼎。大上小下,若甑,曰鬵。”音才今反。涤,徒历反。
谁将西归?怀之好音。周道在乎西。怀,归也。笺云:谁将者,亦言人偶能辅周道治民者也。桧在周之东,故言西归。有能西仕於周者,我则怀之以好音,谓周之旧政令。
[疏]“谁能”至“好音”。○正义曰:此见周道既灭,思得有人辅之。言谁能亨鱼者乎?有能亨鱼者,我则溉涤而与之釜鬵。以兴谁能西归辅周治民者乎?有能辅周治民者,我则归之以周旧政令之好音。恨当时之人无辅周者。亨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亨鱼类於治民,故以亨鱼为喻。溉者,涤器之名。溉之釜鬵,欲归与亨者之意。归之好音,欲备具好音之意。釜鬵言溉,亦归与之而。好音言归,亦备具之而。互相晓。○传“溉涤”至“治民”。○正义曰:《大宗伯》云:“祀大神,则视涤濯。”《少牢礼》:“祭之日,雍人溉鼎,廪人溉甑。”是溉、涤皆洗器之名,故云“溉,涤也”。《释器》云:“谓之鬵。鬵,鉹也。”孙炎曰:“关东谓甑为鬵,凉州谓甑为鉹。”郭璞引诗云:“溉之釜鬵。”然则鬵是甑,非釜类。亨鱼用釜不用甑,双举者,以其俱是食器,故连言耳。亨鱼治民,俱不欲烦,知亨鱼之道,则知治民之道,言治民贵安静。○笺“谁能”至“亨者”。○正义曰:人偶者,谓以人思尊偶之也。《论语》注“人偶,同位人偶之辞”,《礼》注云“人偶相与为礼仪”,皆同也。亨鱼小伎,谁或不能?而云谁能者,人偶此能割亨者尊贵之,若言人皆不能,故云谁能也。○传“周道”至“怀归”。○正义曰:此诗谓思周道,欲得有人西归,则是将归於周,解其言西之意。於时桧在荥阳,周都丰、镐,周在於西,故言西也。《释言》云:“怀,来也。”来亦归之义,故得为归也。○笺“谁将”至“政令”。○正义曰:上以亨鱼为喻,故知西归者,欲令人之辅周治民也。若能仕周,则当自知政令。诗人欲归之以好音者,爱其人,欲赠之耳,非谓彼不知也。
《匪风》三章,章四句。
桧国四篇,十二章,四十五句。
《毛诗正义》
1.《毛诗正义》序
2.《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一
3.《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二
4.《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三
5.《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四
6.《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五
7.《毛诗正义》卷二 二之一
8.《毛诗正义》卷二 二之二
9.《毛诗正义》卷二 二之三
10.《毛诗正义》卷三 三之一
11.《毛诗正义》卷三 三之二
12.《毛诗正义》卷三 三之三
13.《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一
14.《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二
15.《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三
16.《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四
17.《毛诗正义》卷五 五之一
18.《毛诗正义》卷五 五之二
19.《毛诗正义》卷五 五之三
20.《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一
21.《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二
22.《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三
23.《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四
24.《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一
25.《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二
26.《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三
27.《毛诗正义》卷八 八之一
28.《毛诗正义》卷八 八之二
29.《毛诗正义》卷八 八之三
30.《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一
31.《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二
32.《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三
33.《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四
34.《毛诗正义》卷十 十之一
35.《毛诗正义》卷十 十之二
36.《毛诗正义》卷十 十之三
37.《毛诗正义》卷十一 十一之一
38.《毛诗正义》卷十一 十一之二
39.《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一
40.《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二
41.《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三
42.《毛诗正义》卷十三 十三之一
43.《毛诗正义》卷十三 十三之二
44.《毛诗正义》卷十四 十四之一
45.《毛诗正义》卷十四 十四之二
46.《毛诗正义》卷十四 十四之三
47.《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一
48.《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二
49.《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三
50.《毛诗正义》卷十六 十六之一
51.《毛诗正义》卷十六 十六之二
52.《毛诗正义》卷十六 十六之三
53.《毛诗正义》卷十六 十六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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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毛诗正义》卷十七 十七之一
56.《毛诗正义》卷十七 十七之二
57.《毛诗正义》卷十七 十七之三
58.《毛诗正义》卷十七 十七之四
59.《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一
60.《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二
61.《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三
62.《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四
63.《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五
64.《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一
65.《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二
66.《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三
67.《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四
68.《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一
69.《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二
70.《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三
71.《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四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转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