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三 五三全优卷第七单元
《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三
◎曹蜉蝣诂训传第十四
○陵曰:曹者,武王之弟叔振铎所封之国也。爵为伯。其封域在兖州陶丘之北,菏泽之野,今济阴定陶是也。
曹谱曹者,《禹贡》兖州陶丘之北,地名。○正义曰:《禹贡》云:“济、河惟兖州。”王肃云:“东南据济,西北距河。不言距济,而云据者,则州境东南逾济水也。”《禹贡》又云:“导沇水东流为济,入于河,溢为荥,东出于陶丘北。”《汉书·地理志》云:“济阴定陶县,故曹国,周武王弟叔振铎所封。《禹贡》陶丘在西南陶丘亭。”是也。言丘在曹之西南,则曹在丘之东北。止言北者,举其大望所在耳。虽在济南,犹属兖州,故言兖州地名也。○周武王既定天下,封弟叔振铎於曹,今曰济阴定陶是也。○正义曰:《曹世家》云:“曹叔振铎者,周武王母弟也。武王克殷,封叔振铎於曹。”《地理志》云:“济阴定陶,《诗·风》曹国。”是郑所引之文也。曹都虽在济阴,其地则逾济北。《春秋》僖三十一年“取济西田”。《左传》曰:“济西田,分曹地也。”案《禹贡》济自陶丘之北,又东至于菏,又东北会于汶。曹在汶南、济东,据鲁而言是济西,是曹地在济北也。其封域在雷夏、菏泽之野。○正义曰:《禹贡》兖州云:“雷夏既泽。”又云:“导菏泽,被盟猪。”案《地理志》雷夏泽在济阴成阳县西北,菏泽在济阴定陶县东,二泽同属济阴。济阴,曹都所在,是曹之封域在二泽。
昔尧尝游成阳,死而葬焉。舜渔於雷泽,民俗始化,其遗风重厚,多君子,务稼穑,薄衣食以致畜积。○正义曰:此皆《地理志》文。《志》又云:“济阴成阳县有尧冢。”既有尧冢,是死而葬焉。由尧、舜二帝尝经游处,故民俗化而效之,其遗风多君子也。将言后世骄侈,故先云其民俗畜积也。○夹於鲁、卫之间,又寡於患难,末时富而无教,乃更骄侈。○正义曰:鲁在其东南,卫在其西北。鲁、卫虽大於曹,非如齐、秦、晋、楚自专征伐,畏惧霸主,不敢侵曹,由此所以寡於患难。又言其改变尧、舜之化而骄侈,无复重厚之风也。《蜉蝣序》云:“刺奢也。昭公无法以自守,好奢而任小人。”是富而无教,骄侈之事也。言末时者,正谓周王惠、襄之间。作诗之时,邻国非独鲁、卫而已。举鲁、卫以协句,略馀国而不言也。曹之后世虽为宋所灭,宋亦不数伐曹,故得寡於患难。十一世当周惠王时,政衰,昭公好奢而任小人,曹之变风始作。○正义曰:《曹世家》云:“叔振铎卒,子太伯脾立。卒,子仲君平立。卒,子宫伯侯立。卒,子孝伯云立。卒,子夷伯喜立。卒,弟幽伯强立。九年,弟苏杀幽伯代立,是为戴伯。三十年,卒,子惠伯兕立。三十六年,卒,子硕甫立,其弟武攻之代立,是为缪公。三年,卒,子桓公终生立。五十五年,卒,子庄公射姑立。三十一年,卒,子釐公夷立。九年,卒,子昭公班立。九年,卒,子共公襄立。”此其君次也。自叔振铎至昭公,凡十五君,以硕甫不成为君,幽伯、戴伯二及,又不数叔振铎始封之君,故十一世。昭公以鲁闵公元年即位,僖七年卒。周惠王以庄十八年即位,僖八年崩。是当周惠王时也。其诗,《蜉蝣》序云昭公,昭公诗也。《候人》、《下泉》序云共公,《鸤鸠》在其间,亦共公诗也。郑於左方中,皆以此而知。
《蜉蝣》,刺奢也。昭公国小而迫,无法以自守,好奢而任小人,将无所依焉。○蜉蝣,上音浮,下音由,渠略也。国小,一本作“昭公国小而迫”。案《郑谱》云:“昭公好奢而任小人,曹之变风始作。”此诗笺云:“喻昭公之朝。”是《蜉蝣》为昭公诗也。《谱》又云《蜉蝣》至《下泉》四篇,共公时作。今诸本此序多无“昭公”字,崔《集注》本有,未详其正也。
[疏]“《蜉蝣》三章,章四句”至“依焉”。○正义曰:作《蜉蝣》诗者,刺奢也。昭公之国既小,而迫胁於大国之间,又无治国之法以自保守,好为奢侈而任用小人,国家危亡无日,君将无所依焉,故君子忧而刺之也。好奢而任小人者,三章上二句是也。将无所依,下二句是也。三章皆刺好奢,又互相见。首章言“衣裳楚楚”,见其鲜明。二章言“采采”,见其众多。卒章言“麻衣”,见其衣体。卒章“麻衣”,是诸侯夕时所服,则首章是朝时所服及其馀衣服也。二章言众多,见其上下之服皆众多也。首章言“蜉蝣之羽”,二章言“之翼”,言有羽翼而己,不言其美。卒章乃言其色美,亦互以为兴也。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兴也。蜉蝣,渠略也,朝生夕死,犹有羽翼以自修饰。楚楚,鲜明貌。笺云:兴者,喻昭公之朝,其群臣皆小人也。徒整饰其衣裳,不知国之将迫胁,君臣死亡无日,如渠略然。○楚楚,如字,《说文》作“々”,云“会五采鲜色也”。渠,本或作“蟝”,音同,其居反;略,本或作“”,音同,沈云:“二字并不施虫。”是也。朝,直遥反,下皆同;一读下朝夕字,张遥反。
心之忧矣,於我归处。笺云:归,依归。君当於何依归乎?言有危亡之难,将无所就往。○难,乃旦反。
[疏]“蜉蝣”至“归处”。○正义曰:言蜉蝣之虫,有此羽翼,以兴昭公君臣有此衣裳楚楚也。蜉蝣之小虫,朝生夕死,不知己之性命死亡在近,有此羽翼以自修饰,以兴昭公之朝廷皆小人,不知国将迫胁,死亡无日,犹整饰此衣裳以自修絜。君任小人,又奢如是,故将灭亡。诗人之言,我心绪为之忧矣。此国若亡,於我君之身当何所归处乎?○传“蜉蝣”至“明貌”。○正义曰:《释虫》云:“蜉蝣,渠略。”舍人曰:“蜉蝣,一名渠略,南阳以东曰蜉蝣,梁、宋之间曰渠略。”孙炎曰:“《夏小正》云:‘蜉蝣,渠略也,朝生而暮死。’”郭璞曰:“似蛣蜣,身狭而长,有角,黄黑色。丛生粪土中,朝生暮死。猪好啖之。”陆机《疏》云:“蜉蝣,方土语也,通谓之渠略,似甲虫,有角,大如指,长三四寸,甲下有翅,能飞。夏月阴雨时,地中出。今人烧炙啖之,美如蝉也。“樊光谓之粪中蝎虫,随阴雨时为之,朝生而夕死。定本亦云“渠略”,俗本作“渠蝼”者,误也。○笺“兴者”至“渠略”。○正义曰:以序云“任小人”,故云其群臣皆小人耳。其实此言衣裳楚楚,亦刺昭公之身,非独刺小人也。何则?卒章“麻衣”谓诸侯之身夕服深衣,则知此章衣裳亦有君之衣裳。以蜉蝣朝生夕死,故知喻国将迫胁,死亡无日。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采采,众多也。
[疏]传“采采,众多”。○正义曰:以《卷耳》、《芣苡》言“采采”者,众多非一之辞,知此“采采”亦为众多。“楚楚”於“衣裳”之下,是为衣裳之貌。今“采采”在“衣服”之上,故知言多有衣服,非衣裳之貌也。
心之忧矣,於我归息。息,止也。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掘阅,容阅也。如雪,言鲜絜。笺云:掘阅,掘地解,谓其始生时也。以解阅喻君臣朝夕变易衣服也。麻衣,深衣。诸侯之朝朝服,朝夕则深衣也。○掘,求勿反。阅音悦。解音蟹,下同。
心之忧矣,於我归说。笺云:说犹舍息也。○说音税,协韵如字。
[疏]“蜉蝣”至“归说”。○正义曰:蜉蝣之虫,初掘地而出,皆解阅,以兴昭公群臣皆麻衣鲜絜如雪也。蜉蝣之虫,朝生夕死,掘地而出,甚解阅,后又生其羽翼,为此修饰,以兴昭公君臣不知死亡无日,亦朝夕变易衣服而为修饰也。君既任小人,又好奢如是,故君子忧之,言我心为之忧矣。此国若亡,於我君之身当何所归依而说舍乎?言小人不足依恃也。○传“掘阅”至“鲜絜”。○正义曰:此虫土里化生。阅者,悦怿之意。掘阅者,言其掘地而出,形容解阅也。麻衣者,白布衣。如雪,言甚鲜絜也。○笺“掘地”至“深衣”。○正义曰:定本云“掘地解阅,谓开解而容阅”,义亦通也。上言羽翼,谓其成虫之后。此掘阅,举其始生之时。虫以朝夕容貌不同,故知喻君臣朝夕变易衣服也。言麻衣,则此衣纯用布也。衣裳即布,而色白如雪者,谓深衣为然,故知麻衣是深衣也。郑又自明己意,所以知麻是布深衣者,以诸侯之朝夕则深衣故也。《玉藻》说诸侯之礼云:“夕深衣,祭牢肉。”是诸侯之服夕深衣也。深衣,布衣,升数无文也。《杂记》云:“朝服十五升。”然则深衣之布亦十五升矣,故《间传》云“大祥素缟麻衣”,注云:“麻衣,十五升,布深衣也。纯用布,无采饰。”是郑以深衣之布为十五升也。彼是大祥之服,故云“无采饰”耳。而《礼记·深衣》之篇说深衣之制云:“孤子衣纯以素。非孤子者,皆不用素纯。”此诸侯夕服当用十五升布深衣,而纯以采也。以其衣用布,故称麻耳。案《丧服记》:“公子为其母麻衣,縓缘。”注云:“麻衣者,小功布深衣。”引诗云:“麻衣如雪。”若深衣用十五升布为,而彼注以麻衣为小功布者,以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其母。”言公之昆弟,则父卒矣。父卒为母大功,父在之时,虽不在五服之例,其缕粗细宜降大功一等,用小功布深衣。引此者,证麻衣是布深衣耳,不谓此言麻衣,其缕亦如小功布也。
《蜉蝣》三章,章四句。
《候人》,刺近小人也。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焉。○候人,官名。近,附近之近,下同。共音恭,下篇同。远,于万反,下注同。好,呼报反。
[疏]“《候人》四章,章四句”至“人焉”。○正义曰:首章上二句言其远君子,以下皆近小人也。此诗主刺君近小人。以君子宜用而被远,小人应疏而卻近,故经先言远君子也。
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候人,道路送宾客者。何,揭。祋,殳也。言贤者之官,不过候人。笺云:是谓远君子也。○何,何可反,又音何。祋,都外反,又都律反。揭音竭,又其谒反。殳,市朱反。
彼其之子,三百赤芾。彼,彼曹朝也。芾,韠也。一命缊芾黝珩,再命赤芾黝珩,三命赤芾葱珩。大夫以上赤芾乘轩。笺云:之子,是子也。佩赤芾者三百人。○其音记,下皆同。芾音弗,祭服谓之芾,沈又甫味反。朝,直遥反,下“在朝”同。缊,音温,何乌本反,赤黄之色。黝,於纠反,黑色。珩音衡。以上,时掌反。
[疏]“彼候”至“赤芾”。○正义曰:言共公疏远君子。曹之君子正为彼候迎宾客之人兮,荷揭戈与祋在於道路之上。言贤者之官,不过候人,是远君子也。又亲近小人,彼曹朝上之子三百人皆服赤芾,是其近小人也。诸侯之制,大夫五人。今有三百赤芾,爱小人过度也。○传“候人”至“候人”。○正义曰:《夏官》序云:“候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史六人,徒百有二十人。”注云:“候人,迎宾客之来者。”彼天子之官,候人是上士、下士,则诸侯之候人亦应是士。此说贤者为候人,乃身荷戈祋,谓作候人之徒属,非候人之官长也。天子候人之徒百二十人,诸侯候人之徒数必少於天子。贤者之身,充此徒中之一员耳。其职云:“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候人。”注云:“禁令,备奸寇也。以设候人者,选士卒以为之。”引此诗云:“彼候人兮,何戈与祋。”言以设候人,是其徒亦名为候人也。郑言选士卒为之,即引此诗,明知此诗所陈,是彼候人之士卒者。若居候人之职,则是官为上士,不宜身荷戈祋,不得刺远君子。以此知贤者所为,非候人之官长也。其职又云:“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境。”注云:“方治,其方来治国事者也。《春秋传》曰‘晋栾盈过周,王使候人出诸轘辕。’是其送之也。”官以候迎为名,有四方来者则致之於朝,归则送之於境,以是知候人是道路送迎宾客者。案《秋官·环人》:“掌送迎邦国之宾客,以路节达诸四方。”又《掌讶》:“掌待宾客。有宾客至,逆於境为前驱而入。及归,送亦如之。”若候人主送迎宾客,而环人、掌讶又掌送迎宾客者,环人掌执节导引,使门关无禁;掌讶以礼送迎,诏赞进止;候人则荷戈兵防卫奸寇,虽复同是送迎,而职掌不同,故异官也。戈祋须人担揭,故以荷为揭也。《考工记·庐人》云:“戈柲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戈、殳俱是短兵,相类故也。且祋字从殳,故知祋为殳也。《说文》云:“祋,殳也。”本刺远君子,而举候人,是作者之意言贤者之官不过候人也。贤者所作候人,乃是候人之士卒,言官者,以贤人宜为大官。今在官任使,唯为候人,故以官言之。○传“彼彼”至“乘轩”。○正义曰:桓二年《左传》云“衮、冕、黻、珽”,则芾是配冕之服。《易·困卦》“九五,困于赤芾”,知用享祀则芾服,祭祀所用也。《士冠礼》“陈服皮弁、素韠、玄端、爵韠”,则韠之所用,不施於祭服矣。《玉藻》说韠之制云:“下广二尺,上广一尺,长三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书传》更不见芾之别制,明芾之形制亦同於韠,但尊祭服,异其名耳。言“芾,韠”者,以其形制大同,故举类以晓人。其礼别言之,则祭服谓之芾,他服谓之韠,二者不同也。一命缊芾黝珩,再命赤芾黝珩,三命赤芾葱珩,皆《玉藻》文。彼注云:“玄冕爵弁服之韠,尊祭服,异其名耳。韨之言蔽也。缊,赤黄之间色,所谓韨也。珩,珮玉之珩也。黑谓之黝,青谓之葱。《周礼》公侯伯之卿三命,下大夫再命,上士一命。”然则曹为伯爵大夫再命,是大夫以上皆服赤芾,於法又得乘轩,故连言之。定十三年《左传》云:“齐侯敛诸大夫之轩。”哀十五年传称卫太子谓浑良夫曰:“苟使我入国,服冕乘轩。”是大夫乘轩也。闵二年传称齐桓公遗卫夫人以鱼轩。以夫人乘轩,则诸侯亦乘轩,故云“大夫以上”也。传因赤芾,遂言乘轩者,僖十八年《左传》称“晋文公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且曰献状”。杜预云:“轩,大夫之车也。言其无德而居位者,多故责其功状。”彼正当共公之时,与此三百文同,故传因言乘轩,以为共公近小人之状。
维鹈在梁,不濡其翼。鹈,洿泽鸟也。梁,水中之梁。鹈在梁,可谓不濡其翼乎?笺云:鹈在梁,当濡其翼,而不濡者,非其常也。以喻小人在朝亦非其常。○鹈,徒低反。洿音乌,一音火故反。
彼其之子,不称其服。笺云:不称者,言德薄而服尊。○称,尺证反,注同。
[疏]“维鹈”至“其服”。○毛以为,维鹈鸟在梁,可谓不濡其翼乎?言必濡其翼。以兴小人之在朝,可谓不乱其政乎?言必乱其政。彼其曹朝之子,谓卿大夫等,其人无德,不能称其尊服,言其终必乱国也。郑上二句别义,具笺。○传“鹈洿”至“翼乎”。○正义曰:“鹈,洿泽”,《释鸟》文。舍人曰:“鹈,一名洿泽。”郭朴曰:“今之鹈鹕也。好群飞,入水食鱼,故名洿泽,俗呼之为淘河。”陆机《疏》云:“鹈,水鸟,形如鹗而极大,喙长尺馀,直而广,口中正赤,颔下胡大如数升囊。若小泽中有鱼,便群共杼水满其胡而弃之,令水竭尽,鱼陆地,乃共食之,故曰淘河。”以鹈是食鱼之鸟,故知梁是水中之梁,谓鱼梁也。○笺“鹈在”至“其常”。○正义曰:笺以经言“不濡其翼”,是怪其不濡,故知言非其常,以喻小人在朝亦非其常。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咮,喙也。○咮,陟救反,徐又都豆反。喙,虚秽反,又尺税反,又陟角反,鸟口也。
彼其之子,不遂其媾。媾,厚也。笺云:遂犹久也。不久其厚,言终将薄於君也。○媾,古豆反。
[疏]传“媾,厚”。○正义曰:重昏媾者,以情必深厚,故媾为厚也。
薈兮蔚兮,南山朝隮。薈、蔚,云兴貌。南山,曹南山也。隮,升云也。笺云:薈蔚之小云,朝升於南山,不能为大雨,以喻小人虽见任於君,终不能成其德教。
婉兮娈兮,季女斯饥。婉,少貌。娈,好貌。季,人之少子也。女,民之弱者。○笺云:天无大雨,则岁不熟,而幼弱者饥,犹国之无政令,则下民困病。
[疏]“薈兮”至“斯饥”。○正义曰:薈兮蔚兮之小云,在南山而朝升,不能兴为大雨,以兴小人在上位而见任,不能成其德教。此接势为喻,天若无大雨,则岁穀不熟。婉兮而少,娈兮而好,季子少女幼弱者,斯必饥矣。以喻德教不成,国无政令,则其民将困病矣。刺君近小人而病下民也。○传“薈蔚”至“升云”。○正义曰:言南山朝隮,则有物从山上升也,必是云矣,故知“薈兮蔚兮”皆是云兴之貌。诗人之作,自歌土风,故云“南山,曹南山也”。“隮,升”,《释诂》文。定本及《集注》皆云“隮,升云也”。○笺“薈蔚”至“德教”。○正义曰:以经唯言云兴,不言雨降,故知薈蔚云兴者,是小云之兴也。○传“婉少”至“弱者”。○正义曰:以季女谓少女、幼子,故以婉为少貌,娈为好貌。《齐·甫田》亦云“婉兮娈兮”,而下句云“总角丱兮”,丱是幼稚,故传以婉娈并为少好貌。《野有蔓草》云“清扬婉兮”,思以为妻,则非复幼稚,故以婉为美貌。《采蘋》云“有齐季女”,谓大夫之妻,《车舝》云“思娈季女逝兮”,欲取以配王,皆不得有男在其间,故以季女为少女。此言斯饥,当谓幼者并饥,非独少女而已,故以季女为人之少子、女子。皆观经为训,故不同也。伯仲叔季,则季处其少。女比於男,则男强女弱,不堪久饥,故诗言少女耳。定本云“季,人之少子。女,民之弱者”。○笺“天无”至“困病”。○正义曰:笺以此经辄言“斯饥”,文无致饥之状,而上句取不雨为喻,是因不雨为兴,故知此言岁穀不熟,则幼弱者饥,国无政令,则民困病。今定本直云“岁不熟”,无“穀”字。
《候人》四章,章四句。
《鸤鸠》,刺不壹也。在位无君子,用心之不壹也。○鸤音尸,本亦作“尸”。
[疏]“《鸤鸠》四章,章六句”至“不壹”。○正义曰:经云“正是四国”、“正是国人”,皆谓诸侯之身,能为人长,则知此云“在位无君子”者,正谓在人君之位无君子之人也。在位之人既用心不壹,故经四章皆美用心均壹之人,举善以驳时恶。首章“其子七兮”,言生子之数。下章云“在梅”、“在棘”,言其所在之树。见鸤鸠均壹养之,得长大而处他木也。鸤鸠常言“在桑”,其子每章异木,言子自飞去,母常不移也。
鸤鸠在桑,其子七兮。兴也。鸤鸠,秸鞠也。鸤鸠之养其子,朝从上下,莫从下上,平均如一。笺云:兴者,喻人君之德,当均一於下也。以刺今在位之人不如鸤鸠。○秸,居八反,又音吉。鞠,居六反。莫音暮。下上,时掌反。淑人君子,其仪一兮。笺云:淑,善。仪,义也。善人君子,其执义当如一也。
其仪一兮,心如结兮。言执义一则用心固。
[疏]“鸤鸠”至“结兮”。○正义曰:言有鸤鸠之鸟,在於桑木之上为巢,而其子有七兮。鸤鸠养之,能平均用心如壹。以兴人君之德,养其国人,亦当平均如壹。彼善人君子在民上,其执义均平,用心如壹。既如壹兮,其心坚固不变,如裹结之兮。言善人君子能如此均壹,剌曹君用心不均也。○传“鸤鸠”至“如一”。○正义曰:“鸤鸠,秸鞠”,《释鸟》文。鸤鸠之养七子也,旦从上而下,莫从下而上,其於子也平均如壹。盖相传为然,无正文。○笺“淑,善”至“如一”。○正义曰:“淑,善”,《释诂》文。此美其用心均壹。均壹在心,不在威仪。以仪、义理通,故转仪为义。言善人君子,执公义之心,均平如壹。○传“言执义一则用心固”。○正义曰:如结者,谓如不以散,如物之裹结,故言执义壹则用心固也。《素冠》云“我心蕴结”,又为忧愁不散如裹结,与此同。
鸤鸠在桑,其子在梅。飞在梅也。
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带伊丝,其弁伊骐。骐,骐文也。弁,皮弁也。笺云:“其带伊丝”,谓大带也。大带用素丝,有杂色饰焉。骐当作“”,以玉为之,言此带弁者,刺不称其服。○弁,皮彦反。骐音其,纂文也,《说文》作“”,云:“弁饰也,往往冒玉也。或亦作璂,音其。”称,尺证反。
[疏]“鸤鸠”至“伊骐”。○毛以为,言鸤鸠之鸟在桑,其子飞去在梅,以其平均养之,故得长大而飞去。以兴人君之德,亦能均壹养民,养民得成就而安乐。彼善人君子,执义如壹者,其带维是丝为之,其弁维作骐之文也。举其带、弁,言德称其服,故民爱之。刺曹君不称其服,使民恶之。○郑唯“其弁伊骐”,言皮弁之,以玉为之。馀同。○传“骐,綦文。弁,皮弁”。○正义曰:马之青黑色者谓之骐。此字从马,则谓弁色如骐马之文也。《春官·司服》:“凡兵事韦弁服,视朝皮弁服。凡田冠弁服,凡吊事弁绖服。”则弁类多矣。知此是皮弁者,以其韦弁以即戎,冠弁以从禽,弁绖又是吊凶之事,非诸侯常服也,且不得与丝带相配,唯皮弁是诸侯视朝之常服。又朝天子亦服之。作者美其德能养民,举其常服,知是皮弁。○笺“其带”至“其服”。○正义曰:《玉藻》说大带之制云:“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士练带率下辟。”是大夫以上,大带用素,故知“其带伊丝”,谓大带用素丝,故言丝也。《玉藻》又云:“杂带,君朱绿,大夫玄华,士缁辟。”是其有杂色饰焉。《夏官·弁师》云:“王之皮弁,会五采玉。”注云:“会,逢中也。,结也。皮弁之逢中,每贯结五采玉以为饰,谓之綦。”引此诗云:“其弁伊綦。”又云:“诸侯及孤卿大夫之皮弁,各以其等为之。”注云:“皮弁,侯伯綦饰七,子男綦饰五,玉用三采。”如彼《周礼》之文,诸侯皮弁有綦玉之饰。此云“其弁伊骐”,知骐当作“”,以玉为之。以此故易传也。孙毓云:“皮弁之饰,有玉而无綦文。綦文非所以饰弁。笺义为长。”若然,《顾命》云:“四人骐弁执戈。”注云:“青黑曰骐。”不破骐字为玉綦者,以《顾命》之文,於“四人骐弁”之下,每云“一人冕”,身服冕则是大夫也。於“四人骐弁”之上,云“二人爵弁执惠”,身服爵弁,则是士也。於“爵弁”之下,次云“骐弁”,明亦是士。《弁师》之文,上云“孤卿大夫之皮弁,各以其等为之”,不言士之皮弁,则士之皮弁无饰矣,故《弁师》注云:“士之皮弁之会无结饰。”以士之皮弁无玉綦饰,故知《顾命》士之骐弁,正是弁作青黑色,非綦玉之皮弁矣。礼无骐色之弁,而《顾命》有之者,以新王即位,特设此服,使士服此骐弁,执兵卫王。玉綦,常服也。此言诸侯常服,故知骐当作,说善人君子而言此带弁者,以善人能称其服,刺今不称其服也。
鸤鸠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忒,疑也。○忒,他得反。
[疏]传“忒,疑”。○正义曰:《释言》文。执义如一,无疑贰之心。
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正,是也。笺云:执义不疑,则可为四国之长。言任为侯伯。○长,张丈反,下同。任音壬。
[疏]笺“执义”至“侯伯”。○正义曰:传言“正,长”,《释训》文。非为州牧,不得为四国之长,故任为侯伯也。僖元年《左传》曰:“凡侯伯,救患、分灾、讨罪,礼也。”是诸侯之长,侯伯也。
鸤鸠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国人。正是国人,胡不万年。笺云:正,长也。能长人,则人欲其寿考。○榛,侧巾反,木名也。又仕巾反,《字林》云:“木丛生也。”《字林》榛木之字从辛木,云:“似梓,实如小栗,音壮巾反。”
《 鸤鸠》四章,章六句。
《下泉》,思治也。曹人疾共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忧而思明王贤伯也。。○思治,直吏反。刻音克。
[疏]“《下泉》四章,章四句”至“贤伯”。○正义曰:此谓思上世明王贤伯治平之时,若有明王贤伯,则能督察诸侯,共公不敢暴虐,故思之也。上三章皆上二句疾共公侵刻下民,下二句言思古明王。卒章思古贤伯。上三章说共公侵刻,而思古明王能纪理诸侯,使之不得侵刻。卒章言贤伯劳来诸侯,则明王亦能劳来诸侯,互相见。
洌彼下泉,浸彼苞稂。兴也。洌,寒也。下泉,泉下流也。苞,本也。稂,童梁。非溉草,得水而病也。笺云:兴者,喻共公之施政教,徒困病其民。稂当作“凉”,凉草,萧蓍之属。○洌音列。浸,本作“浸”,子鸩反。稂音郎,徐又音良。溉,古爱反。蓍音尸。
忾我寤叹,念彼周京。笺云:忾,叹息之意。寤,觉也。念周京者,思其先王之明者。○忾,苦爱反,叹息也,《说文》云:“大息也。”音火既反。觉音教。
[疏]“洌彼”至“周京”。○正义曰:洌然而寒者,彼下流之泉,浸彼苞稂之草。稂非灌溉之草,得水则病,以喻共公之政教甚酷虐於民,下民不堪侵刻,遭之亦困病。民既困病,思古明王,忾然我寝寐之中,觉而叹息,念彼周室京师之明王。言时有明王,则无此困病也。○郑唯稂草有异,其文义则同。○传“洌寒”至“而病”。○正义曰:《七月》云“二之日栗洌”,字从冰,是遇寒之意,故为寒也。《释水》云:“沃泉县出。县出,下出也。”李巡曰:“水泉从上溜下出。”此言“下泉”谓“泉下流”,是《尔雅》之沃泉也。《易》称“系於苞桑”,谓桑本也。泉之所浸,必浸其根本,故以苞为本。“稂,童梁”,《释草》文。舍人曰:“稂,一名童梁。”郭朴曰:“莠类也。”陆机《疏》云:“禾秀为穗而不成,崱嶷然,谓之童梁。今人谓之宿田翁,或谓宿田也。《大田》云‘不稂不莠\’,《外传》曰‘马不过稂莠\’,皆是也。”此稂是禾之秀而不实者,故非灌溉之草,得水而病。○笺“兴者”至“之属”。○正义曰:以序云“侵刻下民”,故喻困病下民也。笺以苞稂则是童梁,为禾中别物,作者当言浸禾,不应独举浸稂,且下章萧、蓍皆是野草,此不宜独为禾中之草,故易传以为“稂当作凉。凉草,萧蓍之属”。《释草》不见草名凉者,未知郑何所据。○笺“忾叹”至“明者”。○正义曰:《祭义》说祭之事云:“周旋出户,忾然而闻乎叹息之声。”是忾为叹息之意也。序云“思明王”,故知念周京是思先王之明者。周京与京师,一也,因异章而变文耳。周京者,周室所居之京师也。京周者,京师所治之周室也。桓九年《公羊传》云:“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大\’、‘众\’言之。”是说天子之都名为京师也。
洌彼下泉,浸彼苞萧。萧,蒿也。○蒿,好刀反。忾我寤叹,念彼京周。
洌彼下泉,浸彼苞蓍。蓍,草也。忾我寤叹,念彼京师。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芃芃,美貌。○芃,薄工反,又薄雄反。膏,古报反。
四国有王,郇伯劳之。郇伯,郇侯也。诸侯有事,二伯述职。笺云:有王,谓朝聘於天子也。郇侯,文王之子,为州伯,有治诸侯之功。
[疏]“芃芃”至“劳之”。○正义曰:言芃芃然盛者,黍之苗也。此苗所以得盛者,由上天以阴雨膏泽之故也。以兴四方之国,有从王之事,所以得治者,由有郇国之侯为伯,以恩德劳来之故也。今无贤伯,致曹国之不治,故思之。○郑唯说伯有异,其文义则同。○传“郇伯”至“述职”。○正义曰:以经言郇伯,嫌是伯爵,故言“郇伯,郇侯也”。知郇为侯爵者,定四年《左传》祝鮀说文王之子,唯言曹为伯,明自曹以外,其爵皆尊於伯,故知爵为侯也。诸侯有事,二伯述职,谓东西大伯,分主一方,各自述省其所职之诸侯者,昭五年《左传》云:“小有述职,大有巡功。”服虔云:“诸侯適天子曰述职。”谓六年一会王官之伯,命事考绩述职之事也。○笺“有王”至“之功”。○正义曰:庄二十三年《左传》曰:“诸侯有王,王有巡守。”巡守是天子巡省诸侯,则知有王是诸侯朝聘天子。思古明王贤伯也,言诸侯朝聘天子者,若上有明王,下有贤伯,则诸侯以时朝聘,善恶则有黜陟之义。《大司马》“掌九伐之法,正邦国。贼贤害民则伐之。”尔时诸侯必不敢暴虐。今由无明王贤伯,不复朝聘。共公侵刻下民,无所畏惮,故思治世有朝聘之时也。僖二十四年《左传》说富辰称‘毕、原、酆、郇,文之昭也”,知郇伯是文王之子也。时为州伯,有治诸侯之功,谓为牧下二伯,治其当州诸侯也。易传者,以经、传考之,武王、成王之时,东西大伯唯有周公、召公、大公、毕公为之,无郇侯者,知为牧下二伯也。
《下泉》四章,章四句。
曹国四篇,十五章,六十八句。
《毛诗正义》
1.《毛诗正义》序
2.《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一
3.《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二
4.《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三
5.《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四
6.《毛诗正义》卷一 一之五
7.《毛诗正义》卷二 二之一
8.《毛诗正义》卷二 二之二
9.《毛诗正义》卷二 二之三
10.《毛诗正义》卷三 三之一
11.《毛诗正义》卷三 三之二
12.《毛诗正义》卷三 三之三
13.《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一
14.《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二
15.《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三
16.《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四
17.《毛诗正义》卷五 五之一
18.《毛诗正义》卷五 五之二
19.《毛诗正义》卷五 五之三
20.《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一
21.《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二
22.《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三
23.《毛诗正义》卷六 六之四
24.《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一
25.《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二
26.《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三
27.《毛诗正义》卷八 八之一
28.《毛诗正义》卷八 八之二
29.《毛诗正义》卷八 八之三
30.《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一
31.《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二
32.《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三
33.《毛诗正义》卷九 九之四
34.《毛诗正义》卷十 十之一
35.《毛诗正义》卷十 十之二
36.《毛诗正义》卷十 十之三
37.《毛诗正义》卷十一 十一之一
38.《毛诗正义》卷十一 十一之二
39.《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一
40.《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二
41.《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三
42.《毛诗正义》卷十三 十三之一
43.《毛诗正义》卷十三 十三之二
44.《毛诗正义》卷十四 十四之一
45.《毛诗正义》卷十四 十四之二
46.《毛诗正义》卷十四 十四之三
47.《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一
48.《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二
49.《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三
50.《毛诗正义》卷十六 十六之一
51.《毛诗正义》卷十六 十六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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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毛诗正义》卷十七 十七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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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一
60.《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二
61.《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三
62.《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四
63.《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五
64.《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一
65.《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二
66.《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三
67.《毛诗正义》卷十九 十九之四
68.《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一
69.《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二
70.《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三
71.《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四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转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