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正义》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 礼记怎么读
《礼记正义》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
陆曰:“郑云:‘名《三年问》者,善其以知丧服年月所由也。’”
[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三年问》者,善其问以知丧服年月所由。此於《别录》属《丧服》。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不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称情而立文,称人之情轻重,而制其礼也。群,谓亲之党也。无易,犹不易也。○称,尺证反,注及下皆同。别,彼列反。易音亦,注同。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饰,情之章表也。○创音疮,初良反。钜音巨,大也。愈,徐音庾,差也。迟,徐直移反。倚,於绮反。枕块,之鸩反。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复生,除丧反生者之事也。○思,如字,一音息吏反。断,丁乱反。复音伏。
[疏]“三年”至“也哉”。○正义曰:此一节问丧三年所由,解释所以三年之意。○“三年之丧,何也”者,记者欲释三年之义,故假设其问,云三年丧者,意有何义理?谓称人之情而立礼之节文。○“因以饰群”者,饰,谓章表也;群,谓五服之亲也。因此三年之丧差降,各表其亲党。○“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者,亲,谓大功以上;疏,谓小功以下;贵,谓天子诸侯绝期,卿大夫降期以下;贱谓士庶人服族。其节分明,使不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者,引旧语成文也。无,不也。并有差品,其道不可改易。○“创钜者其日久”者,以释重丧所以三年也。其事既大,故为譬也。钜,大也。夫创小则易差,创大则难愈,故云创钜其日久也。“痛甚者其愈迟”者,愈,差也。贤者丧亲,伤肾、乾肝斩斫之痛,其痛既甚,故其差亦迟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者,既痛甚差迟,故称其痛情,而立三年之文,以表是至痛极者也。○“哀痛未尽,思慕未忘”者,言贤人君子於此二十五月之时,悲哀摧痛,犹未能尽,忧思哀慕,犹未能忘,故心之哀慕於时未尽,而外貌丧服以是断割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者,若不断以二十五月,则孝子送死之情何时得已?复吉常之礼何有限节?故圣人裁断止限二十五月,岂不是送死须有已止,反复生礼须有限节也哉?
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於人,故人於其亲也,至死不穷。匹,偶也。言燕雀之恩不如大鸟兽,大鸟兽不如人。含血气之类,人最有知而恩深也。於其五服之亲,念之至死无止已。○属音蜀。丧,息浪反,又如字。巡,徐词均反。过,徐音戈,一音古卧反。号音豪,户羔反。蹢,本又作踯,直亦反,徐治革反。躅,直录反,徐治六反。蹢躅,不行也。踶,徐音驰,字或作踟。蹰音厨。燕,於见反。雀,本又作爵。啁,张留反。噍,子流反。啁噍,声。顷,苦颖反。知音智。
[疏]“凡生”至“不穷”。○正义曰:此一经明天地之间血气之类,皆有所知,至於鸟兽大小各能思其种类,况在於人,何有穷已也?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言恶人薄於恩,死则忘之。其相与聚处,必失礼也。○由夫音扶,下皆同。邪,似嗟反。人与,音馀,下“君子与”同。曾,则能反。焉,於虔反。
[疏]“将由”至“乱乎”。○正义曰:此一经明小人之人曾鸟兽之不若,若不以礼节之,安能群居而不乱?
将由夫脩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驷之过隙”,喻疾也。“遂之”,谓不时除也。○驷音四,马也。过,古卧反,徐音戈。隙,本又作卻,去逆反,空隙之地也。
[疏]“将由”至“穷也”。○正义曰:此一经明贤人君子於三年之丧,若驷之过隙,若不以礼制节之,则哀痛何时穷已。“驷之过隙”者,驷,谓驷马;隙,谓空隙。驷马骏疾,空隙狭小,以骏疾而过狭小,言急速之甚。
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立中制节”,谓服之年月也。释,犹除也,去也。○为,于伪反,下注“为母”同。中如字,又丁仲反,注同。去,起吕反。
[疏]“故先”至“之矣”。○正义曰:此一经明小人、君子其意不同,故先王为之立中人之制节。○“故先王焉”者,焉是语辞。“立中制节”者,言先王为之立中人之制,以为年月限节。○“壹使足以成文理”者,壹,谓齐同。言君子、小人皆齐同,使足以成文章义理。○“则释之矣”者,释,犹除去。既成义理,则除去其服。所以成三年文理者,以三年一闰,天道小成,又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故服以三年,成文章义理。
然则何以至期也?言三年之义如此,则何以有降至於期也?期者,谓为人后者,父在为母也。○期音基,注及下同。曰:至亲以期断。言服之正,虽至亲皆期而除也。○断,丁乱反,下注同。是何也?问服断於期之义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法此变易,可以期也。
[疏]“然则”至“之也”。○正义曰:上节既称为父母三年,何故有父母止有期者?此一节释为期之义。“然则何以至期也”者,言为父母本应三年,何故为人后者,为本生父母、及父在为母而止於期。“曰至亲以期断”者,记者释之,为至亲本以期断,故虽为他后、及父在为母,但以期也。○“是何也”者,记者又起问,云有何义故以期矣。○“四时则已变矣”者,答“期断”之义也。言“期”是一年之周匝,而天气换矣。前时已毕,今时又来,是变改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者,言天地之中,动植之物,无不於前事之终,更为今事之始也。○“以是象之也”者,圣人以是之故,以人事法象天地,故期年也。○注“言三”至“母也”。○正义曰:郑意以三年之丧何以有降至於期者,故云为人后者为本生之父母、及父在为母期,事故抑屈,应降至九月十月,何以必至於期?以其本至亲,不可降期以下,故虽降屈,犹至於期。今检寻经意,父母本意三年,何以至期者,但问其一期应除之义,故答曰“至亲以期断”。是明一期可除之节。故《礼》:期而练,男子除绖,妇人除带。下文云加降故至三年,是经意不据为人后及父在为母期。郑之此释,恐未尽经意,但既袒郑学,今因而释之。
然则何以三年也?言法此变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为?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言於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下焉犹然。○“加隆焉尔”,一本作“加隆为尔焉”,徐如字,一音於虔反,焉犹然也,一云发声也,注及下同。倍,步罪反,注同。
[疏]“然则”至“期也”。○正义曰:此一节释因期及三年之义,故设问云:“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本实应期,但子加恩隆重,故三年。“焉尔也”,语助之辞也。○“然使倍之,故再期也”者,焉犹然也。子既加隆於父母,故然使倍之。然,犹如是。倍之,言倍一期,故至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言使其恩不若父母。故三年以为隆,緦、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取象於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緦,皆岁时之数也。言既象天地,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杀,色界反,徐所例反。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言三年之丧,丧礼之最盛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不知其所由来,喻此三年之丧,前世行之久矣。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达,谓自天子至於庶人。
[疏]“由九”至“尽矣”。○正义曰:上节既称“期断”,何故有九月以下,故此经释之。○“由九月以下,何也”者,由,从也。记者既称“期断”,假设问之,何故有从九月以下。○“曰:焉使弗及也”者,焉亦然也。然使恩隆不及於期也,则五月不及九月,三月不及五月,转相不及也。○“故三年以为隆”者,谓恩爱隆重。○“緦、小功以为杀”者,谓情理杀薄。○“期、九月以为间”者,是隆杀之间也。○“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者,天地之气,三年一闰,是三年者取象於一闰。天地一期物终,是一期者取象於一周。九月者,以象阳之数,又象三时而物成也。五月,以象於五行。三月者,取象天地一时而气变。言五服之节,皆取法於天也。○“中取则於人”者,则,法也。天地之中取则於人,若“子生三年,然后免於父母之怀”,故服三年。人之一岁,情意变改,故服一期。九月、五月、三月之属,亦逐人情而减杀,是中则於人。○“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者,既取法天地与人,三才并备,故能调和群众聚居,和谐专壹,义理尽备矣。○“故三”至“丧也”。○正义曰:此一节重明三年之义。“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言三年丧礼,於人道之中,至极文理之盛者,则期以下,非其至极也。“夫是之谓至隆”者,言三年之丧,人恩之至极隆厚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言三年之丧,行之自远,未有能识知所从来也。言不知所从何代而来。引孔子者,《论语》之文,证此三年之丧也。○注“不知”至“久矣”。○正义曰:案《易·系辞》云:“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尚书》云:“百姓如丧考妣三载。”此云“不知所由来”者,但上古云“丧期无数”,谓无葬、练、祥之数。其丧父母之哀,犹三年也。故尧崩云“如丧考妣三载”,则知尧以前丧考妣已三年,但不知定在何时。其丧服所起,则黄帝、尧、舜之时,虽有衣裳,仍未有丧服也。但唐、虞已前,丧服与吉服同,皆以白布为之,故《郊特牲》云:“大古冠布,齐则缁之。”若不齐则皆用白布也。郑注《丧服》,其冠衰之异,从三代以下,由唐虞以上曰大古,吉凶皆用白布,则知三代吉凶异也。
《礼记正义》
1. 《礼记正义》序
2. 《礼记正义》卷一 曲礼上第一
3. 《礼记正义》卷二 曲礼上第一
4. 《礼记正义》卷三 曲礼上第一
5. 《礼记正义》卷四 曲礼下第二
6. 《礼记正义》卷五 曲礼下第二
7. 《礼记正义》卷六 檀弓上第三
8. 《礼记正义》卷七 檀弓上第三
9. 《礼记正义》卷八 檀弓上第三
10.《礼记正义》卷九 檀弓下第四
11.《礼记正义》卷十 檀弓下第四
12.《礼记正义》卷十一 王制第五
13.《礼记正义》卷十二 王制第五
14.《礼记正义》卷十三 王制第五
15.《礼记正义》卷十四 月令第六
16.《礼记正义》卷十五 月令第六
17.《礼记正义》卷十六 月令第六
18.《礼记正义》卷十七 月令第六
19.《礼记正义》卷十八 曾子问第七
20.《礼记正义》卷十九 曾子问第七
21.《礼记正义》卷二十 文王世子第八
22.《礼记正义》卷二十一 礼运第九
23.《礼记正义》卷二十二 礼运第九
24.《礼记正义》卷二十三 礼器第十
25.《礼记正义》卷二十四 礼器第十
26.《礼记正义》卷二十五 郊特牲第十一
27.《礼记正义》卷二十六 郊特牲第十一
28.《礼记正义》卷二十七 内则第十二
29.《礼记正义》卷二十八 内则第十二
30.《礼记正义》卷二十九 玉藻第十三
31.《礼记正义》卷三十 玉藻第十三
32.《礼记正义》卷三十一 明堂位第十四
33.《礼记正义》卷三十二 丧服小记第十五
34.《礼记正义》卷三十三 丧服小记第十五
35.《礼记正义》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
36.《礼记正义》卷三十五 少仪第十七
37.《礼记正义》卷三十六 学记第十八
38.《礼记正义》卷三十七 乐记第十九
39.《礼记正义》卷三十八 乐记第十九
40.《礼记正义》卷三十九 乐记第十九
41.《礼记正义》卷四十 杂记上第二十
42.《礼记正义》卷四十一 杂记上第二十
43.《礼记正义》卷四十二 杂记下第二十一
44.《礼记正义》卷四十三 杂记下第二十一
45.《礼记正义》卷四十四 丧大记第二十二
46.《礼记正义》卷四十五 丧大记第二十二
47.《礼记正义》卷四十六 祭法第二十三
48.《礼记正义》卷四十七 祭义第二十四
49.《礼记正义》卷四十八 祭义第二十四
50.《礼记正义》卷四十九 祭统第二十五
51.《礼记正义》卷五十 经解第二十六
52.《礼记正义》卷五十 哀公问第二十七
53.《礼记正义》卷五十 仲尼燕居第二十八
54.《礼记正义》卷五十一 孔子閒居第二十九
55.《礼记正义》卷五十一 坊记第三十
56.《礼记正义》卷五十二 中庸第三十一
57.《礼记正义》卷五十三 中庸第三十一
58.《礼记正义》卷五十四 表记第三十二
59.《礼记正义》卷五十五 缁衣第三十三
60.《礼记正义》卷五十六 奔丧第三十四
61.《礼记正义》卷五十六 问丧第三十五
62.《礼记正义》卷五十七 服问第三十六
63.《礼记正义》卷五十七 间传第三十七
64.《礼记正义》卷五十八 三年问第三十八
65.《礼记正义》卷五十九 深衣第三十九
66.《礼记正义》卷五十九 投壶第四十
67.《礼记正义》卷五十九 儒行第四十一
68.《礼记正义》卷六十 大学第四十二
69.《礼记正义》卷六十一 昏义第四十四
70.《礼记正义》卷六十一 乡饮酒义第四十五
71.《礼记正义》卷六十一 冠义第四十三
72.《礼记正义》卷六十二 射义第四十六
73.《礼记正义》卷六十二 燕义第四十七
74.《礼记正义》卷六十三 聘义第四十八
75.《礼记正义》卷六十三 丧服四制第四十九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传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