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正义卷三三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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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笃相法》卷三(下) 公笃相法豪毛
《公笃相法》卷三(下) 达摩相法第四章。此为达摩精艺之四目光有三脱。无忧者以浅深分病死。有病者以动定别存亡。遇事者以左右分善恶。公笃曰。达摩五来相法之用神。以目神目光为主体。形质次之。此条分目光之脱有三类。余考无忧虑无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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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周易正义》上经随传卷三【中】 博人传卷均
《周易正义》上经随传卷三【中】初九:屦校灭趾,无咎。居无位之地以处刑初,受刑而非治刑者也。凡过之所始,必始於微,而后至於著。罚之所始,必始於薄,而后至於诛。过轻戮薄,故“屦校灭趾”,桎其行也。足惩而巳,故不重也。过而不改,乃谓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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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二 毛诗正义怎么看
《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二◎桧羔裘诂训传第十三○陆曰:桧,本又作“郐”,古外反。桧者,高辛氏之火正祝融之后,妘姓之国也。其封域在古豫州外方之北,荧波之南,居溱、洧之间,祝融之故墟,是子男之国。后为郑武所并焉。王云:周武王封之於济、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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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卷三十二 丧服小记第十五 礼记正义礼运第九翻译
《礼记正义》卷三十二 丧服小记第十五陆曰:“郑云:‘以其记丧服之小义。\’”[疏]正义曰:按郑《目录》云:“《丧服小记》者,以其记丧服之小义也。此於《别录》属《丧服》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母服轻,至免可以布代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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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春秋左传正义序
《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经】五年,春,公至自晋。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发,子产父。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比鲁大夫,故书“巫如晋”。○巫,亡扶反。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道。鲁、卫俱受命於晋,故不言及。吴先在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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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二 毛诗正义孔颖达
《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二◎郑缁衣诂训传第七○陆曰:郑者,国名,周宣王母弟桓公友所封也。其地,《诗谱》云:“宗周圻内咸林之地,今京兆郑县是其都也。”《汉书·地理志》云“京兆郑县,周宣王弟郑桓公邑”,是也。至桓公之子武公滑突,随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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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一 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
《毛诗正义》卷十二 十二之一◎节南山之什诂训传第十九陆曰:从此至《何草不黄》,凡四十四篇,前儒申毛,皆以为幽王之变小雅。郑以《十月之交》以下四篇,是厉王之变小雅。汉兴之初,师移其篇次,毛为《诂训》,因改其第焉。《节南山》,家父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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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三 毛诗正义包括
《毛诗正义》卷十八 十八之三《崧高》,尹吉甫美宣王也。天下复平,能建国亲诸侯,褒赏申伯焉。尹吉甫、申伯,皆周之卿土也。尹,官氏。申,国名。○崧,胥忠反。《释名》云:“崧,竦也”。甫,本又作“父”,音同。后人名字放此。复音服,又扶又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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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二 毛诗正义特点
《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二《都人士》,周人刺衣服无常也。古者长民,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归壹。伤今不复见古人也。服谓冠弁衣常也。古者,明王时也。长民,谓凡在民上倡率者也。变易无常谓之贰。从容,谓休燕也。休燕犹有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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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三 毛诗正义是什么
《毛诗正义》卷四 四之三《羔裘》,刺朝也。言古之君子,以风其朝焉。言,犹道也。郑自庄公,而贤者陵迟,朝无忠正之臣,故刺之。○“裘”,字或作“求”。朝,直遥反,下及注同。风,福凤反。[疏]“《羔裘》三章,章四句”至“朝焉”。○正义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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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一 读通鉴论卷十五
《毛诗正义》卷十五 十五之一◎鱼藻之什诂训传第二十二《鱼藻》,刺幽王也。言万物失其性,王居镐京,将不能以自乐,故君子思古之武王焉。万物失其性者,王政教衰,阴阳不和,群生不得其所也。将不能以自乐,言必自是有危亡之祸。○藻,音早。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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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三 五三全优卷第七单元
《毛诗正义》卷七 七之三◎曹蜉蝣诂训传第十四○陵曰:曹者,武王之弟叔振铎所封之国也。爵为伯。其封域在兖州陶丘之北,菏泽之野,今济阴定陶是也。曹谱曹者,《禹贡》兖州陶丘之北,地名。○正义曰:《禹贡》云:“济、河惟兖州。”王肃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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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正义》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 什么是大专
《礼记正义》卷三十四 大传第十六陆曰:“郑云:‘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故以《大传》为篇。’”[疏]正义曰:案郑《目录》云:“名曰《大传》者,以其记祖宗人亲之大义。此於《别录》属《通录》。”礼,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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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二 二十七卷
《毛诗正义》卷二十 二十之二《閟宫》,颂僖公能复周公之宇也。宇,居也。○閟,笔位反,音秘,同。僖音希。[疏]“《閟宫》八章,首章十七句,二章十二句,三章三十八句,四章十七句,五章六章章八句,七章八章章十句”至“之宇”。○正义曰:作《